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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博中文官网征求对 《河南省村庄规划实施办法 (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2/03/28 09:42

41/012-2020),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较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加工场所面积不超过200㎡,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禁止登记。

  2.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加工活动必须涵盖食品生产加工全工艺过程,禁止食品小作坊外购成品分装销售。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设施条例》第二十一条“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委托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生产者生产,并对其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对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负责。受托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之规定,食品小作坊不得接受委托加工食品。

  4.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发布本《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品种目录》。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品种目录

十博中文官网再次征求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品种目录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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